欢迎入驻本平台。为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和购物环境,保障消费者与商家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平台规则。所有入驻商家均应遵守本规则。本规则为《商家入驻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条 本平台致力于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电子商务交易环境,倡导诚信经营、优质服务。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在平台注册并开展经营活动的商家,商家在平台上的所有行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 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运营需要等对本规则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规则一经发布即生效。商家如不同意调整后的规则,可选择终止合作;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视为同意并接受调整后的规则。
第四条 商家申请入驻平台,应按照平台要求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及经营信息,并通过平台审核。
第五条 商家资质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更新提交。平台有权对商家资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复核。
第六条 商家应妥善保管店铺账户及密码,因账户密码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商家自行承担。
第七条 店铺名称、标识、介绍等内容应合法合规,不得含有违法信息,不得使用与平台品牌相似或可能引起误解的名称,不得冒用他人品牌或商号。
第八条 商家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出租、出借店铺账户或允许第三方以商家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条 商家发布的商品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名称、品牌、规格、产地、价格、库存、图片、详情描述等。
第十条 禁止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
(一)法律法规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
(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商品;
(三)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的商品;
(四)涉及政治、色情、暴力等违法违规内容的商品或信息;
(五)平台根据风险评估认定的其他不适宜销售的商品。
第十一条 商家发布商品时应将商品归入正确的类目,不得故意错放类目以获取不当流量或规避平台规则。
第十二条 商品定价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得进行价格欺诈、虚构原价、虚假优惠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第十三条 商家应确保所售商品库存充足,按照商品页面显示的库存量真实反映实际库存情况,不得虚构库存或恶意超卖。
第十四条 消费者下单后即形成有效订单,商家应按照订单约定履行交付义务,不得无正当理由取消订单或拒绝发货。
第十五条 商家应在商品页面公示的承诺时效内完成发货,并在后台上传真实有效的物流信息。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发货,应及时与消费者沟通说明。
第十六条 商家应保证发出的商品与页面描述一致,包括品牌、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不得发错货、漏发货或以次充好。
第十七条 商品配送过程中发生的损毁、灭失风险,由商家承担,但消费者原因导致的除外。
第十八条 商家应妥善保管订单记录、交易凭证、物流凭证等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期限。
第十九条 商家应依法依约为消费者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退换货、维修、更换、补发等。
第二十条 商家应在平台规则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处理消费者的售后申请,不得故意拖延、拒绝或设置不合理条件。
第二十一条 因商品质量问题、描述不符等原因导致的退换货,运费由商家承担;非因商家原因导致的退换货,运费可由消费者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商家应设置专门的客服人员或渠道,及时响应消费者的咨询与投诉,服务时间、响应时效应符合平台要求。
第二十三条 商家不得在售后服务过程中对消费者进行辱骂、威胁、骚扰或其他不当行为。
第二十四条 商家应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强制交易或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商家应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获取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非法使用。
第二十六条 如发生消费纠纷,商家应积极配合平台进行调解,主动与消费者协商解决。平台有权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决定,商家应予以履行。
第二十七条 平台设立消费者保障基金或保证金制度,在商家无法履行赔偿责任时,平台可动用保证金先行赔付消费者。
第二十八条 商家参与平台组织的营销活动,应遵守活动的具体规则及要求,不得通过虚假交易、恶意刷单等方式获取活动优惠或资源。
第二十九条 商家开展自主营销活动时,活动规则应清晰明确,不得设置模糊、歧义或误导性条款,不得以营销为名进行价格欺诈。
第三十条 商家承诺的优惠、赠品、返利等应如约兑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或擅自变更。
第三十一条 消费者有权对购买的商品及服务进行客观评价,商家应予以尊重,不得干涉或压制消费者的正当评价行为。
第三十二条 禁止商家进行以下行为:
(一)通过返现、赠品等方式诱导消费者作出不实好评;
(二)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虚假交易、刷单、刷好评;
(三)恶意给其他商家刷差评或进行不正当竞争;
(四)骚扰、威胁、恐吓作出差评的消费者要求其修改或删除评价。
第三十三条 对于明显违反平台规则的异常评价,商家可向平台申诉,平台将根据规则进行审核处理。
第三十四条 商家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在店铺、商品信息中使用未经授权的商标、专利、著作权、肖像等。
第三十五条 平台建立知识产权投诉处理机制,权利人可通过平台提供的渠道发起侵权投诉,平台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三十六条 商家收到知识产权投诉通知后,应在平台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申诉材料或下架相关商品。逾期未处理或申诉不成立的,平台有权采取删除商品、屏蔽店铺等措施。
第三十七条 因商家侵权行为导致平台遭受损失的,商家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商家在经营过程中获取的平台数据、消费者信息等,仅限用于本协议约定的经营活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第三十九条 商家应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保障数据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
第四十条 发生或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事件时,商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第一时间通知平台。
第四十一条 平台有权通过系统监控、人工巡查、消费者举报等途径对商家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第四十二条 商家违反本规则或《商家入驻协议》的,平台有权视情节轻重及违规次数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处理措施:
(一)口头或书面警告;
(二)商品下架或删除;
(三)限制店铺功能;
(四)店铺搜索降权或屏蔽;
(五)扣划保证金;
(六)冻结或限制结算款项;
(七)终止合作、关闭店铺。
第四十三条 违规行为的具体认定标准及对应处理措施,以平台发布的实施细则为准。平台在处理违规行为前可给予商家申辩机会,但情况紧急需立即处理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 商家对违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处理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申诉渠道提出申诉,平台将在合理期限内复核并反馈结果。
第四十五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平台对此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四十六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参照《商家入驻协议》约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七条 如本规则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